- 李金华主席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特聘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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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全国企业财务管理领军人才、教授
- 郝如玉副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导
- 刘桓副主席
国务院参事、教授、博导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京财会〔2022〕2328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强化会计管理、全面深化会计改革,积极推进会计事业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财政部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就《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首善标准,切实增强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会计作为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工作,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规划纲要》在系统总结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基础上,围绕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会计管理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筹划部署了8个方面27项任务措施,是未来五年全面深化会计管理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市区财政部门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会计管理与改革工作放到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中去谋划部署,切实认清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强化会计管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推动会计管理工作运用新技术、融入新时代、实现新突破。要加大《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宣传力度,采取会议、培训、网络等多种形式,深化基本内容的学习理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完善施工图,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各企事业单位要把会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会计管理及核算的主体责任,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市区财政部门要与各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加强督导检查,对《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二、坚持以法为纲,深入推动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
(一)确保会计法治建设落到实处。积极配合《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加强对新出台会计法律法规的解读,利用会计知识大赛、会计领军人才选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家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扩大会计法律法规知晓度,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市会计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强化会计人员诚信意识,规范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健全会计人员信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为会计职称考试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提供重要依据。完善会计行业监管制度,深入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告知承诺制,规范会计行业信用记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促使行业守住诚信底线、不越法规红线。
(二)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扎实做好政府、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解读和督导落实工作,分类别分层级组织市区会计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走访调研、情况反馈、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加强会计管理部门与一线财务人员的联系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准则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疑惑,充分发挥会计专家和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会计准则和政策制度前瞻性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会计管理服务,提升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开展公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管理调研,研究出台会计核算实施细则,确保政府资产管理科学规范。积极参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修订,持续抓好《工会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跟踪指导,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账务处理。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国资委及相关监管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要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内部控制建设,为境外投资论证决策、建设运营、退出处置全寿命周期内控管理提供政策指导。
(三)开展管理会计应用研究。根据财政部出台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应用指引及案例库,组织专家团队、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管理会计应用研究,推动管理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会计管理职能。指导公立医院、高等学校及科学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推动成本核算在全市事业单位有效实施。逐步将管理会计纳入会计人员教育、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为推进管理会计应用落地和发挥效能提供人才保障。
(四)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体系。全面系统总结“十三五”我市内控规范实践经验,分析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矛盾问题,探索制定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南。扎实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审核工作,将财政改革任务纳入内控监管范围,不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分层级分领域开展内控外评工作,扩大被评价单位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探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信息动态反映和集中存放方法途径,加强会计核算信息管理与应用,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纠建并举,全面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从严整治完善行业监管机制。持续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顿,强化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会计服务行业市场环境。探索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新出台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强化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财政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与行业协会职能互补、优势共享、步调一致,落实落细各方责任,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行业自律有机融合、相互贯通,不断提升监管合力和质量效益。
(二)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在自贸区范围内,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改为备案制。运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继续推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变更备案网上办理。持续推进电子证照改革,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代理记账电子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电子证书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三)优化治理规范行业执业行为。落实《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要求,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层面,构建系统完备、规范有效的一体化内部管理体系。利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发挥行业风险预警监测和数据分析功能,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备案管理,适时跟踪掌握执业许可条件、业务报备、独立性保持、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等情况。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信用评价标准体系,运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及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人员构成、主要业务、质量评估、表彰荣誉、处罚处理等信息,增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四)发挥优势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创新会计服务模式,搭建财会服务平台,助推高精尖产业发展和服务业扩大开放。整合筛选行业优势资源,引导建立“科技初创企业加速营”,调整充实“三城一区”科技园企业优质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为企业提供战略、财务、运营、组织等方面专业指导,实现科技企业需求与会计服务的精准对接。大力宣传会计师事务所自贸区分所设立试点政策,加大政策扶持优惠力度,吸引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落户。积极推进北京与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机构的业务和人员交流,支持本土化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或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发展跨境业务,提升会计服务的国际化能级。
四、坚持人才支撑,持续构建队伍培养梯次机制
(一)完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优化继续教育制度,区分人员层次,定期发布继续教育指南,丰富继续教育内容,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夯实会计队伍理论业务基础。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开展网络会计知识问答等竞赛活动,拓宽继续教育学分累积途径,增强会计人员提升能力素质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健全会计职称评价体系。制定《北京市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增设正高级会计师职称,针对企事业单位分别制定评价标准,推行代表作评审机制,逐步建立起体系完整、层级清晰、相互衔接、规范有序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开通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绿色渠道,对全国和我市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放宽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评审专家库实行三年一换届备案,完善评审工作手册,加强对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
(三)构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围绕“知识深化拓展、管理能力运用、综合素质提升”细化培养计划,五年培养行政事业及企业高端会计人才300人,遴选培养一批会计领军人才,锻造一支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复合型高层次人才队伍。依托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资源,加强财会人员岗位专业培训,联合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围绕会计准则执行重难点分析、财务战略、业财一体化建设、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等内容,分领域分行业开展会计人才素质提升短期培训,每年培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120人、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150人,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才专业素质和会计管理水平。发挥高端会计人才带动辐射作用,健全完善高端会计人才“一库一池一室”工作机制,强化储备与使用,从制度研究、政策咨询、内控外评、人才建设等方面,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会计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
(四)引导支持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与执业机构发展“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意识,围绕“选、用、管、育、留”等重点环节,深入推进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储备力度,打造一支梯次结构合理、具有高超专业技能和国际视野的人才队伍,助力国内企业“走出去”。探索建立行业后备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持续开展“青春有梦、注资未来”校园推介活动,对接市属会计专业院校、“独角兽”科技企业开展实习合作,搭建精准培养平台。针对行业人才引进保留瓶颈矛盾,协调市人才局优化拓展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渠道,对拥有境外会计领域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政策支持,营造引才聚才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科技引领,加快实施会计管理数字化建设
(一)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会计领域应用。研究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工作,配合财政部积极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组织试点单位对相关软件系统进行适应性配置,逐步实现电子凭证接收、解析、报销、入账、保存全流程处理功能,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鼓励行政事业单位科学运用内部控制机制原理,结合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合理界定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内部权力运行结构,依托制度规范和信息化手段,将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嵌入信息化预警控制中,实现“人防机防”双重保障。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新管理模式构建。全面部署应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业务报备、审计报告验证赋码、电子证照和签章等为重要抓手,强化行业日常监管。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中化、数字化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接入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协调指导辖区内法人银行落实数字化工作要求。组织北京注协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宣传会计师事务所数字化建设典型经验,扶持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推广运用执业操作系统,加快推进行业建设数字化转型。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9日